【亚梅】易燃易爆炸(短的,甜的)

@落鹿。
1.

芙蕾雅家的客厅暖烘烘的,像出炉以后放在桌上凉了一小会儿的烤蛋糕,热度刚刚好。梅林必须一刻不停地往肚子里灌咖啡才能抵挡源源不断的睡意。他身上还披着一条毛毯,和刚从爆炸现场逃出的幸存者被救援人员批上的那条没什么差别。他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爆炸现场。

没有什么问题。人生就是一场大爆炸和一次次小爆炸。最近一次是他和报社老板闹翻了气得摔门而去,连最后一个月薪水都忘记领,导致他现在面临租来的房子马上要到期却付不起房租,即将被房东大妈赶出家门的惨剧。现在连电脑都仿佛在和梅林作对,死活开不了机,于是梅林治好跑到芙蕾雅家躲躲水逆,借她的电脑一用。芙蕾雅从厨房里端出司康饼,看到梅林乱蓬蓬的头发和重得快要掉到锁骨上的眼袋,几乎要把白眼翻到天灵盖里;她上前夺下梅林手里的咖啡杯,宛如从一个企图剖腹自尽的人手里夺下武士刀。

梅林甩给她一个迷茫到目光涣散的眼神。

“你还想不想要你的胃了?”

他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瘪下去的肚皮,抬起头对芙蕾雅粲然一笑:

“要啊,怎么不要。”

“那你还喝那么多咖啡?我看你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不记得大学为了赶deadline差点咖啡因中毒的事情了吧……”

“什么咖啡因中毒,不存在的啦。”梅林嘴上这么说,还是乖乖低下了头,抿着嘴又开始在电脑上敲敲打打。他和芙蕾雅从小一起长大,相熟到几乎不辨性别的地步。就算他脱光衣服出现在芙蕾雅面前,后者大概也只会将他的裸体从上到下扫视一遍,说:“你被抢劫了?”最初的时候也有人问,为什么你们两个不在一起算了。他们想了想,然后认定了一个事实:他们之前可能已经上升到亲人的高度了。比起女朋友,对于梅林来说,芙蕾雅更像个姐姐。就像现在,她会逼着梅林扔掉咖啡,按时吃饭,想方设法让他身上长点肉出来,以及……

“你在干嘛?从刚才开始就在我电脑上倒腾?”

她探过头,毫无预兆地把电脑屏幕上闪烁的四个大字念了出来:

“室友招募——?”

梅林点点头,“室友招募。”

芙蕾雅眉头一蹙:“你怎么想出来这么个点子?”她想说让梅林搬来自己这里住不是更好,然而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那死不认输的倔脾气,绝对不可能当个寄人篱下的寄生虫的,于是转而说:“万一对方是个嗜咖啡如命的家伙呢?我可不想再把你送进急救室了。我现在闻到医院的味道都想吐。”

梅林像是料到她会这么说,指指屏幕:“你往下看。”

“室友招募”下面一行便是:要求。芙蕾雅挨个读下去。

1.男女不限。

2.没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芙蕾雅瞥一眼梅林,在后面加上一句“不爱喝咖啡”,成功收获梅林的白眼一枚。

3.能够接受晚睡晚起型生活作息。

梅林从大学时期就是如此。秉持着我欲修仙法力无边的一贯宗旨,总是能在大半夜的灵感爆发写文章,或是熬夜读书到天边泛起鱼肚白。芙蕾雅总是心惊胆战的,担心梅林哪天突然猝死或者暴毙街头,死前最后一句话是“保管好我的小说!”

4.能够接受家里养狗。

是的,在连自己都养不活的情况下,梅林养了一只狗。芙蕾雅只见过那只狗一次。一条大型金毛犬,见到你第一面甩着舌头向你跳跃着跑来的样子会让你怀疑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自那以后芙蕾雅总是主动提出让梅林来她家而不是倒过来,因为这样她就不用见到那条蠢出天际的傻狗了。

“所以,这就是你选择室友的所有标准了?”

梅林点点头,刘海随着脑袋的上下晃动起伏着:

“有什么不妥吗?”

“……恕我直言,这标准真低。”

“你指望一个昼伏夜出、三餐不规律、带着一条狗的无业游民能找到什么样的室友?”

芙蕾雅沉默了一会儿。

“不存在的。”

 

2.

存在的。一个愿意找梅林这样昼伏夜出、三餐不规律、带着一条狗的无业游民当室友的人。

只是梅林望着眼前的人,希望他从来没有存在过。

 

“兰斯洛特?这个人看着不错,挺正派的。”

“不行不行,一看就是那种十点睡觉六点起床的人,和我的生物钟完全不合拍。”

 

“桂妮薇儿,她怎么样?喜欢狗狗,没有不良嗜好,因为是护士所以也能接受你的作息……”

“长得太丑,pass。”

“……???你可没说还有颜值要求啊???”

 

“高文?哟,他还带来一个,要是符合要求的话就能让你要承担的房租更少一点啦。”

“……不行。”

“这还不行?没有不良嗜好,爱狗人士,晚睡晚起,而且长得好看,满足了所有要求了!”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晚睡晚起吗?”

芙蕾雅被问住了。

梅林把电脑往她面前推一推:“你仔细看看照片。”

照片上的两个人手挽着手,笑得像两朵会发光的花。

然后芙蕾雅看到了他们手上的戒指。

她吞了口唾沫。

“……还是,算了吧。”

 

两个人在沙发里窝了一下午,把报名的人都看了个遍,最后只找到一个人。但是,绝不能说这个人是最让人满意的,因为每当这两个人意见相左,就永远没有满意。会关注这个人只是因为,他使用了匿名,而且没有挂照片。用梅林的话说,“神秘的人总是很有意思。”

芙蕾雅无法控制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梅林私聊了一下那个人,发现对方讲话方式很得体,不像是经常混迹网路的人。想合租的原因和梅林一样,刚刚失业,缺钱。

“顺便问一句,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我不会带人回家乱搞。”

一颗定心丸。

“就他了。”

 

他们约好第二天下午见面。地点就在梅林的公寓,顺便看看房子。

门铃响。梅林去开门。

门口站着一个金发男人。

他们对望片刻。

 

    传统的小说总是充斥着一见钟情。梅林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他总觉得第一眼看到对方就爱上他的情感不过就是一见钟脸。

但是再怎么样他也无法否认,眼前这个人可以说是非常好看了。

那是见到他的第一秒。

第二秒,梅林脑中闪过一个男孩。一个笑得痞痞的小男孩,凑过来,对他说:

“瘦骨头,帮我写作业。”

 

“——是你?!”

金发男人撇了撇嘴。

“是我。有那么吃惊吗?”

 

3.

梅林过了很久才抬起头,噘着嘴巴对他说:

“不要。”

男孩大笑起来。

“你终于肯跟我说话了,我还以为你又聋又哑呢。”

“听着,亚瑟·潘德拉贡。”梅林做出很凶狠的表情,其实在亚瑟眼里就像一只弓起背的小猫,“我不是你的狗。自己的作业自己写去。”

对方倏地靠近,杀梅林一个措手不及。原本为“凶狠”而拧在一起的五官顿时松开,小鹿似的警惕中带着一点点恐慌。

他们几乎鼻尖碰着鼻尖。梅林可以从亚瑟冰蓝色的眼中看到自己。瘦骨嶙峋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他感觉后颈开始流汗。耳根一点点涨红,就像他的脸颊。

亚瑟缓缓退开,痞笑又回到了他脸上。

“写吧。”他说,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了。

 

4.

公寓八十平,低头不见抬头见。

此时此刻,梅林占据着沙发的一端,低头读《耳语者》,内心无比平静,仿佛那些已经接受了自己要被斯大林清洗的苏维埃党内人员。沙发另一头是亚瑟,几乎要把脑袋埋进电脑屏幕里,却被时不时抬起的眼睛出卖。

对面的梅林突然把书一合:

“你看我干嘛?”

亚瑟也不甘示弱地反击:

“谁看你了?我看基哈拉饿不饿等下要给他喂狗粮。”

说完,亚瑟在内心唉叹了一声。

我到底为什么要找他做室友。

 

最初在网路上看到“梅林·艾姆瑞斯”的名字,完全是出于巧合。他依稀记得自己有个小学同学叫这个名字,而且自己那时候还老是欺负他来着。莫嘉娜那时候问他为什么总是喜欢欺负这个黑头发的小瘦子。他也答不上来,说就是喜欢看他不高兴的样子。

现在想想可能是有点喜欢他。

当然这一点亚瑟·潘德拉贡死也不会承认。毕竟那么多年过去,他谈了这么多男朋友女朋友,对他最初产生了一点私密情感的小男孩,剩下的也只有好奇。

梅林不知道亚瑟和他爸爸乌瑟闹翻了,扔了在老爸公司的工作卷了铺盖自己出来找房子找工作。谁知道乌瑟冻结了他的银行卡,亚瑟只好委屈一下自己,找个人合租。

他本来可以随便找个更靠谱的人合租。而不是……

想到这里,亚瑟又抬起头,看到梅林胡子拉碴地窝在那里,头发乱蓬蓬的,好像从来没有好好整理过。身上简单地套一件套头衫,领口歪斜着露出锁骨。

他暗自翻了个白眼。他猜梅林见到他之后,待最初那股震惊过去,大概也只剩下白眼了。所以他很及时地告诉梅林,自己可以承担多一点的房租,还可以负责照顾基哈拉——那只蠢得可以的金毛犬。

梅林:“……那行吧。”

基哈拉:“汪。”

 

他们做室友一周了。

梅林除了日常的“出去记得锁门”、“今天我给基哈拉喂过狗粮了”,没和亚瑟说话一周了。

不健康的室友关系。亚瑟想。

他发现梅林果真如同招租启示上写的那样,昼伏夜出。他时常在买完午饭回来时看到梅林睡眼惺忪地从厨房里走出来端了一杯牛奶,嘴巴边上还沾着一圈白色。又或者是他半夜起来上厕所,还能看到梅林房间的灯亮着,映出一个趴在桌上夜读、或是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的背影。

有一次他没忍住,问:

“这么晚还不睡?”

那个背影像是被吓到了,原地弹跳了一下,然后迅速镇定下来,头也不转:

“习惯了。”

之后亚瑟不再过问。

 

沙发是两个人的公用地,中间有一条隐形三八线,心照不宣。就像今天一样,梅林通常在沙发上阅读,亚瑟则是浏览网页,找一份临时的工作,积累一点资本再想着创业的事情。说实在的,没了公司报表,连打字都显得怪怪的。

然后某天晚上,亚瑟完成一个面试回到家,发现梅林在沙发上睡着了。书本摊开在胸前,双手还保持着捏住书页的姿势,肚子还随着呼吸一起一伏。梅林不是平日里那只警惕的小鹿了。他变得温顺又安静,一点攻击性都没有。宛如漂浮在海面上的阳光,散漫的匍匐着,一旦上岸就会被冲散。

他最近睡得实在太晚,眼袋又重了。亚瑟叹了口气,从房间里拿出一床毯子改在梅林身上。黑发青年睡得很熟,连翻身都没有,仅仅是翕动了一下鼻翼。

“晚安。”他轻声说道,然后蹑手蹑脚走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5.

梅林睁开眼。

那菜头刚刚帮你盖被子了?

……是的。

 

6.

第二天,出乎亚瑟意料的,他晨跑回来就看到梅林已经起来了,蹲在那里往基哈拉的碗里倒狗粮。金毛犬摇晃着尾巴,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使劲往梅林脚边上蹭。

亚瑟关上门,发出的响动让梅林回过头。就在他以为梅林要当做什么都没看见地转过头时,对方忽然说:

“早上好啊。”

亚瑟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你说什么?”

“我说早上好。”梅林站起身,把狗粮放在一边,“你是聋了吗,菜头?”

“……你叫我什么?!”

亚瑟震惊了,眼睛瞪得老大。

“菜——头——”梅林像是生怕亚瑟听不见似的,故意拉长了声调,“快给我去洗澡,你身上臭得要死。”

亚瑟发现自己开始怀念梅林不和他说话的日子了。

 

自从梅林开始和亚瑟说话,他们每天都要吵架。比如——

“别给基哈拉喂那么多,他都吃胖了。”

“那我是应该看着他瘦成你这样?”

“我的意思是别喂得过量了,胖成你那样怎么办。”

“我哪里胖了?!——你别走啊,说清楚再走!”

比如——

“芹菜真的很难吃。”

“是吗?我很喜欢。比腌鸡蛋好吃多了。”

比如——

“晚睡可以,我求你不要一边写小说一边模拟那些人物的心理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这个叫自我代入,不懂就不要乱讲,菜头。”

甚至有一次芙蕾雅打电话过来——

“喂?”

“喂,我找梅林。”

“你等一下,我去叫——”

“你干嘛菜头?乱接我电话?”

“拜托,这是家里的电话,你又不来接,难不成我要让它一直响个不停吗?!”

“走开走开,把电话给我。”

“汪!汪汪汪!”

……

亚瑟很嫉妒梅林是学文学专业的,毒舌起来那个劲儿,杀人不见血,骂人不见脏。旧日在潘德拉贡集团当惯了少爷的人,遭到了谁的忤逆都会大发雷霆,如今却有人这样日日和他作对,亚瑟虽无奈也并不厌恶,渐渐地反而习惯了两人这种相处模式,一天不吵都感觉不太对劲。

那天芙蕾雅来梅林这里借几本书,后者刚好跑去图书馆了,是亚瑟招待的她。芙蕾雅上来就问:

“怎么样?还受得了他吗?”

“还行,挺好。”

“那就好。”芙蕾雅点点头,“他算是把小时候你欺负他的都还给你了。”

亚瑟长叹一声,“我有那么讨人嫌吗?这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芙蕾雅笑着拢了拢头发:

“你理解错了。”

“什么?”

“梅林这个人我最了解。如果某人是他很讨厌的人,我根本理都不会理,一句话都不会说。如果他还有力气和你整天吵架,说明他还是挺在乎你的。”

亚瑟心里咯噔一下,愣了好半天才憋出一句:

“还有这种操作的?!”

 

7.

梅林的妈妈胡妮思生病了。他在医院照顾胡妮思,回去写小说又写到深夜,亚瑟于是承包了家里的家务。偶尔他也和梅林一起去探望胡妮思。胡妮思总说亚瑟是个好孩子,让他不由得想起自己从未见过的妈妈。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眉头皱得太过显眼,亦或是像台中央空调那样浑身散发着丧气,梅林总是会适时地插进来:

“行了行了菜头,你快走,再待下去我妈怕是要多一个儿子了。”

胡妮思痊愈以后就回自己家了。她坚持不想给儿子(们)添麻烦。梅林和亚瑟一起送的胡妮思。

回家以后,他们两个再次窝上了沙发,但不是在沙发的两个角上。他们并排坐,梅林手上捧着一本村上春树的《斯普特尼克恋人》,盘腿坐。亚瑟什么都没拿。梅林读了一会儿,把书推给亚瑟:

“你读。”

“我读?”

“嗯。”

“从头开始?”

“嗯。”

“……二十岁那年春天,堇有生以来第一次坠入恋情。那是一场犹如以排山倒海之势掠过无边草原的龙卷风一般迅猛的恋情。它片甲不留地摧毁路上一切障碍,又将其接二连三卷上高空,不由分说地撕得粉碎,打得体无完肤。继而势头丝毫不减地吹过汪洋大海,毫不留情地刮到吴哥窟,烧毁有一群群可怜的老虎的印度森林,随即华为波斯沙漠的沙尘暴,将富有异国情调的城堡都整个埋进沙地。那完全是一种纪念碑式的爱。”

亚瑟停顿一下,看到梅林歪过头,嘴角半弯着,像小时候画到一半丢下的图案,留下一道暧昧的弧线。

“这开头写得真好。”

“嗯。我之前读的时候一直在想,如果我的斯普特尼克恋人也在人生的某个时间点,突然出现在我的身边,然后又突然离开,那我要怎么办。”

亚瑟盯着他。

“不会的。”

梅林转过头。

“什么不会的?”

“他不会离开的。”

“你怎么知道?”

亚瑟用一个吻回答他。

“因为你的斯普特尼克恋人已经出现了。并且他保证不会离开。”

 

8.

芙蕾雅说基哈拉的狗粮钱必须要缩减,因为他光是吃主人们喂的狗粮就能饱。

 

9.

梅林出版了他的第一本小说。主角是条狗。

亚瑟建立了一个小公司,收益不小,但还在和梅林合租。

 

10.

生活不再像爆炸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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